糊解你们人呢

【The Politician/里佩】黄昏,在郁金香园

River里弗×Payton佩顿

外来人里弗/失意迫不得已小镇牧师佩顿

*设定是佩顿没亲眼见证里弗自  我  了  断而是里弗女友跑来责怪佩顿时所知,在某次选举大败时被遣送到一个小镇避风头,过了几年饱经风霜逐渐淡忘过去和当时的里弗几乎全是ooc的离谱情节。



1.

镇上新来了一个人。

这本来就是个破败的小镇,虽然离中心城市有一段距离,但也还算便利,不过大部分人都不愿离开这,所以那个人在他们之中格外明显。

那个新来的家伙毫无征兆地出现。他不像游历四方的那种人,但也没有游人会来这。他明显是有目的的。但我所知道的,只是他来这的第一天,基本上所有少女都前去把他的住处围的水泄不通。然后是年纪大一点的妇女,最后就连平日里眼中只有劳作的那些人也去了。当他们再见到他时,满眼都是崇敬,仿佛他是什么前来传教的使者一样。

我对这件事时刻保持警惕。因为我才是这的牧师、唯一的神职人员啊。



2.

他刚来不久,就有次来专程找我。“你是佩顿是吧?”我不会去刻意想词来评价他,但通过他的声音和他的外貌,基本就可以证明了我对他纯粹是用外形条件来拉拢人心的猜想。

不论怎样,我还是不喜欢他问话的方式,他可能是刚从某个过路的人问来的名字。这更坚定了我的猜想。

“你可以叫我神父。”不过鉴于你好像自认和我一样,我憋往这句没说,“但没这个必要。霍巴特先生就可以。”

“好吧,霍巴特先生。”他伸出一只手,“我是里弗。别误会,我不是来和你作对或企图顶替你的。”

是的你明明就是。强忍着说出这句话的冲动,我握住他的手,用力摇几下:“当然没有,里弗。事实上,你比我更适合这一职业。”他尊称我为先生,我却直呼其名,这已经给我带来了一种优越感。不过只要我愿意,我甚至可以叫他“孩子”。我上下端详他,又加了一句:“你要是加入教会,绝对能吸引不少人来。”刚说完我就后悔了,因为他开始露出一幅惊讶的表情,好像别人从没说过,自己好像第一次听见一样。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微笑。可能所有少女都会为之倾倒,可我现在只想往上揍一拳。我也说不好为什么,嫉妒做祟?有可能。毕竟你不可能期待每个神职人员都努力去效仿神,特别是在这种败落的地方。

“你太抬举我了,容我考虑几天吧。”

我不是真的是那个意思。这仅仅是客套的说法。但我也不希望他镇上所有人去听他布道。他可能不觉得,但我现在完全形同虚设了。

好吧,这么看来只能由时间决定了。既来之则安之。

虽然这么想着,但我还是向往外走的他的背影竖了个中指。

就像我说的,在这种地方,你不可能期待自己的神职人员会有多么正统。



3.

虽说考虑一下,但里弗这几天也没闲着。只要他一过来就立刻会有人出来打招呼,然后立刻聚集起来开始听他布道。其实这跟我刚开始讲的差不多,但现在大家都兴趣泛泛,我也干脆不讲了。但来听里弗讲的人,比我第一次到这时欢迎我的人还多。虽然他说“考虑一下”,但我觉得他己经自告奋勇地担当起这个职务了。我还邀请他加入,可能他自己也觉得好笑。毕竟,现在有名无实的是我了。



4.

当天下午,里弗来告解室找我。

“你来干什么?”我没好气地问他。

“想出去溜溜吗?”

当然想,这也是我经常会做的事。显然,镇上的居民不是来祈求赎罪,不是倾诉而是来唠嗑的。甚至不是找人,而是有个地方就行。要不是他还在这我早就像往常一样走了。

“来吧。”他递进来一枝他随手摘的花。

我想了想,和他在一起这可能会树立我有宽广的胸襟的形象,也有利于宣传吸引别人加入。更重要的是,可以瓦解一下小说里激进反对外来者的神父形象,虽然在这个镇上根本就不会有人在意。就像他们会在街上跟偷溜出来的我打招呼,然后一转头就跑去空无一人的告解室了。但你知道,自我形象总是很重要的。

我接过花:“好吧,我这就出来。”

出来后,他盯着我问:“你还是想利用这个机会劝我进教会吗?”我开始就没有这个意思,我也没那么称职,我也知道自己没换衣服。因为对我来说,我的职业与身份是完全割裂开的。当我是牧师时, 所有人都会心甘情愿地被我叫做“孩子”,可当我脱下这身时,我就还是佩顿,没有人会把我和我是个牧师联系起来。所以,如果想达到上述效果,我只能穿着这一身和他出去。

“不谈工作,你去换一身吧。我等你。”

“不谈工作”到是使我从两难困境中暂时解脱出来。但我本来执意不换衣服毕竟要树立亲和形象。但既然他态度坚定,其实主要是他声音好听,我只能迅速抓一身换上。



5.

既然只是随便走走,我还不如问问他来这的目的。

“你也不是本地人吧。你是怎么来的,佩顿?”

很好,可能是为了避免像质问一样,他也开始直呼其名了。不过他说的对,我的确不是本地人。在几年前的某场选举上,对手曝出在我高中时期选学生会长的几件事,其中包括我有在女友的情况下和另一个人搞在了一起,而那个人正好是另一个会长侯举人。几天后那个人因抑 郁症而自  我  了  断了,当时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事与我脱不了干系。在我大败他们就把我送到这,说几年后避完风头再回去,正好在这接替刚退休的收师。我知道自己回不去了,也不想回去。这几年我得到的唯一教训就是,在年轻时别用自己的无知搞风险投资。在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果了。他们已经逐渐淡忘我了,但只要我回去,一切不会从头开始,只会从我跌落的地方继续。我也从不怀念那段时光,但那个人——我已经大致忘了那个名字——我有的时候会看见他,特别是刚来的时候。我的爱人,他有着河般奔腾的蓝眼晴和完美的卷发。他本来会是我的对手,他也是我在过去中唯一不愿想起的人。要是在现在,他会是比里弗更受欢迎的人。他好像也有着相似的名字。但我在某天后就再也记不起他的名字了。实际上,在这几年里,我几乎没再想起他过。这或许对我来说是好事。“在大城市里碰了壁,迫不得已来这。所以,你呢, 里弗?”

“好吧,你也知道,这是离中心城市不远的镇,我也是来这避避风头,整顿一下再回去。”

他知道我没有如实相告,他也没有。不过我不打算拆穿他。

我们在小镇的边际上停下来。这开满了郁金香。从教堂开溜的时候,我经常会上这来。在起初,我身边会有我时不时出现的爱人,然后我就只有到这来吐槽他们在告解室里对我说过的话。我发誓会保密的,但他们一般在告诉我后自己就会再对镇上的其他居民说一遍,然后别人就会再来告诉我一遍,所以这时就约等于契约失效。这的黄昏是一天中我最快乐的时刻,因为这时我是完全自由的,只有我,郁金香和不远处墓园里零零散散的大理石。我盯着它们。在一定意义上,我心中爱人的灵魂也在那,尽管我已经遗忘了太多。

我和里弗就站在这,凝望着远处的夕阳。

“佩顿?”

“嗯?”

“我可以亲你吗?”

这倒是挺出人意料,但我也应该想到的。我的爱人,拥有河般蓝眼睛的爱人,在自我了断前几小时问了我同一句话。那天傍晚的时候,他女友神色激动地说他自我了断是因为我。是因为和我竞争的压力激化了他的抑郁症,还是他长时间去开导别人,却对自己症结无解而绝望,这一切都无从得知了。我只知道我永失所爱了。但那时他是一个里程碑,将我的时期划分为他之前和他之后。我那时还有女友,我也知道以后在政局上也会有更多像他那样的人。我那时还不敢断言“但没有人会像他一样了”,现在我仍不敢断言,是因为我已经淡忘了他,不配再去用他来加以比较,尽管事实的确如此。

我们仍在黄昏中的郁金香园里,但其实正确的地点会是我的房间。里弗,他会穿黑色短裤和蓝色卫衣,不变的是他的卷发、他的蓝眼晴和他笑起来的酒窝。我会穿一件红色上衣、带着黑框眼镜,等着他来教我普通话,然后假装不知道接下来他会吻我,然后自  我  了  断,我会为此悲伤很久,我以为我很快会走出来,但实际上我会用很长时间来纪念这件事,我早已为此沦陷。

我的爱人,有着河般奔腾的蓝眼睛的爱人。

他的名字是里弗。他从一开始就没想隐瞒什么,我才是那个叛徒,拥有了除他之外的人生的叛徒。我们是多么容易遗忘啊。

这次我主动吻了他。

我不知道他找我究竟是要干什么。来复仇,或是结开心结。无论是什么,他都要为此付出很大勇气。

我曾让我的宝贝流泪过。

现在该让我为他擦泪了。

总之,我明天就得去辞职了,至少还能混个光荣退休。简单来说就是再随便找个人,把那套衣服给他。

就像我说的,我从来都不是什么称职的牧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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